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交三航局厦门分公司罗屿作业区14、15号泊位项目中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航局罗屿作业区14、15号泊位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砂(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罗屿岛北侧岸线。湄洲湾港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湄洲湾内,东临台湾海峡,其中东吴港区位于北纬25°06′,东经119°04′,水路东距台中港、基隆港、高雄港分别为88、178、194n.mile,北距福州港、上海港分别132、510n.mile,南至厦门港、香港港口分别96、397n.mile。
东吴港区由东吴、罗屿、盘屿三个作业区和湄洲岛作业点组成。其中罗屿作业区利用罗屿岛围填造陆形成,北起罗屿岛北侧,南至白屿南端,东与塔林隔水相望,西侧紧临湄洲湾主航道,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9°00′09″~119°01′55″,北纬25°09′37″~25°11′54″。环岛屿天然岸线长度5.6km,西侧主槽水深15~25m,具有良好的建设大型深水泊位岸线资源。2.2招标内容:中砂。共计170000立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砂销售等资质,招标产品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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