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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7 无锡地铁   地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的批复 发改基础15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交通设施及智能化交通恢复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
2.1.2 建设规模:博览中心站东端头、具区路车辆段出入线盾构接收端、瑞景道站、华庄站、净慧西道站、净慧西道站、无锡新区站、锡士路站等站点及站点周边、区间、道路交通节点的道路交通设施及智能化交通设施恢复。
2.1.3 合同估算价:33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54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竣工日期:20212月3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博览中心站东端头、具区路车辆段出入线盾构接收端、瑞景道站、华庄站、净慧西道站、净慧西道站、无锡新区站、锡士路站等站点及站点周边、区间、道路交通节点的道路交通设施及智能化交通设施恢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06月1起至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完成1项1900万元及以上道路智能化或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已完成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协议书所载的签订金额为准,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为准)。

自2025/03/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8)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 (“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为:2025年06月1 10:00 时至2025年06月23日 23:59 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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