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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通信传输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7 机房设备   通信   机房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通信传输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招标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拟对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通信传输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范围内的设备等货物采购。本项目无标包划分,取一名中标人,成交份额100%。

1.3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60000元(含增值税)。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增值税246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自2022年6月以来签订的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的同类(机房设备类)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4本次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5安全生产:投标人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月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被采购人纳入业务合作企业风险警示名单、全省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每日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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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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