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田家镇食品加工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东兴区田家镇食品加工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东兴区田家镇食品加工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东区发改基产〔2025〕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东区发改基产〔2025〕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红椑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一座占地约16.12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0m³/d,配套室外管网并完善其附属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
2.4 项目代码:2504-511011-04-01-237315;
2.5 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各类报建和备案手续,实现本项目实施目的所应包含的全部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以及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后续服务;
2.7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 至投标截止,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已完 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1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 8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 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8 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