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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7 食堂食材   食材   中国邮政集团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ZJZB-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阜新市分公司食堂采购能够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务的供应商,采购结果一主一备。

  1. 使用范围:阜新市分公司、清河门区分公司、新邱区分公司。
  2. 服务期限:2年。
  3. 中标供应商数量:中标2个供应商,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约时,第二中标人接续履约。
  4. 预算金额:160.00万元(2年)。
  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6.最高限价:本项目将折扣率98%设置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以折扣率形式)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函及近3个月内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连续三年为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国(央)企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的年累计结算人民币不低于50万元业绩发票,且业绩数量不得少于3个。(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原则及中标后使用原则,货物检测要求、包装要求、收货验货要求等内容,以及项目标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结算方式、未按要求履约的相关责任及处理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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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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