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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7 消防救援   食堂食材   食材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55,594.00元 最高限价:135559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58号-1 洛阳市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 540084 540084
2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58号-2 洛阳市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 815510 81551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采购(含配送)粮油、肉类、水产、蔬菜、水果、冷冻半成品、调味品及其他副食品。一标段用餐人数约:36人、二标段用餐人数约:67人。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据实结算。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标段:孟扣路消防救援站(孟津区会盟镇郑三线)
二标段:龙马路消防救援站(孟津区城关镇龙马路与桂花大道交叉口)
(4)供货: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供货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均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成交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06月1 至 2025年06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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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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