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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民政建设工程消防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17 工程消防改造   工程消防   消防改造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民政建设工程消防改造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采购数量:1批。

采购范围:镇宁自治县民政建设工程消防改造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成果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1)至(6)项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提供(1)至(6)项资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3日(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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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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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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