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综合开拓部2025年线上推广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综合开拓部2025年线上推广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综合开拓部2025年线上推广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范围:①乙方为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服务,乙方在自有渠道或乙方合作渠道中发布双方共同策划的品牌推广内容,宣传推广甲方公司品牌或甲方指定的产品,推广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包含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APP、通信渠道等,引导乙方自有渠道或合作方渠道用户参与甲方指定的活动,为甲方网络平台带来流量,并为乙方平台用户到甲方平台提供便利条件。②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宣传推广的网络技术支持,提供软件、硬件、运维等服务。
2.2 预估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600万;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的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 2022年1月至今具有营销宣传推广项目服务类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提供的合同缺失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合同)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6月1
09时00分至2025年6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