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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区疾控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包3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7 疾病预防   试剂耗材   试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SZB-2025-9601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0858

3、项目名称:2025年区疾控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疾控中心试剂耗材一批。包3:临床检验相关试剂耗材,预算金额4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配送,每批货物接采购人书面通知 后,按采购人要求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可提供24 小时内紧急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 3包 临床检验相关试剂耗材:(1)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 案》;产品为第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有所投的体外诊断试剂。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6月1至2025年06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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