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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1、3、5、6号楼屋顶保温防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8 防水   保温防水   防水改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1、3、5、6号楼屋顶保温防水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9.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9.5万元;

5.采购需求:铲除原防水层、铺设防水卷材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 2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每天09:00至12:00,12:0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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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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