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单位零售产品采购合作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五一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项目名称:单位零售产品采购合作商入围项目
2.3 项目概况:为提升员工便利条件及增强公司内部场地的运营效率,计划对单位内部售卖各类商品的供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供货商品种类共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水果类商品、生活日化用品类商品、粮油副食品类商品。本次招标计划对每类商品的供货服务各入围1家供货单位,共计3家单位。
2.4 招标范围:现对单位零售产品采购合作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2.5 服务期限:每类商品供货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I:水果类商品供货服务,最高限价:6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120万元(含税)。
标段II:生活日化用品类商品供货服务,最高限价:5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100万元(含税)。
标段III:粮油副食品类商品供货服务,最高限价:4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80万元(含税)。
以上共计15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300万元(含税)。
注:
(1)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3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以同时中选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原则上按标段编号顺序依次评审,先评审标段I,评审结束后再评审标段II,标段III以此类推;
(3)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明标段号的表述,皆适用于3个标段。特别标明标段号的表述,只适用于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2025年6月1
09:00至2025年6月23日23:59分止(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