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学院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学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衢州学院内。本次施工包括衢州学院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审定预算价为348517元(含暂估价10000元,税前),最高限价为348517元(含暂估价10000元,税前),计划工期为:3历天,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金额”字样)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退还。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予以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
,每日
08:30~11:30,
14:30~17:00(北京
),……领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