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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恩施州境内燃(油)气迁改项目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燃油   高速铁路   施工分包  

标书发售截止:2025-06-25 23: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恩施州境内燃(油)气迁改项目施工分包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满足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利川市境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燃油气管线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工程施工。

铁路工程主要技术标准:(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2)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3)正线数目:双线。(4)正线线间距:5.0米。(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6)最大坡度:20‰,困难30‰(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9)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2.2建设地点: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利川市境内)铁路沿线。

2.3本次招标范围:满足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利川市境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燃油气管线设施及电磁防护的迁改工程施工,工作内容为:所有影响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利川市境内)范围内正线及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地上、地下燃油气管线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相关施工工作(不包含施工便道引起的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电磁防护和迁改;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上述迁改引起的房屋拆迁、征地、借地、青苗赔偿等,为保证土建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工程,以及包括办理因燃油气管线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的征地拆迁、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配合完成验收、移交、全套有效的工程资料移交、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5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第一个迁改点开始工作之日起至最后一个迁改点完成之日止。各迁改工点需同步配合并满足铁路主线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工期要求。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质量要求:确保全部迁改达到国家和湖北省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6安全要求:(1)杜绝责任重大及以上事故;
(2)杜绝责任急(恶)性中毒事故;
(3)杜绝责任设备事故、责任火灾和爆炸事故;
(4)杜绝责任职工伤亡及重大伤亡事故;
(5)杜绝责任施工重大、大事故;
(6)杜绝责任交通大事故。

2.7包件划分:划分为二个包件。

包件号

包件名称

分类

包件一

燃(油)气迁改包件一

管径700mm以下(含电磁防护)

包件二

燃(油)气迁改包件二

管径700mm及以上(含电磁防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燃(油)气迁改包件一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在备案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燃(油)气迁改包件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具备的公用管道(GB1及以上)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备案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或新承接的1个燃(油)气迁改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需作为牵头人承担);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查询截图);

(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员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5.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3.5.3安全人员配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文要求,足额配置。

注:上述人员除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外,还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应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2本项目一包一投,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包件投标,可中标的包件数量为1个,若超过最高可投包件数,其投标文件将均被拒绝;若超过最高可中标包件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包件:

评标委员会应先确定是否存在“同一投标人在1个以上(不含1个)包件的综合排名均第一”的情况,如有则按其报价降幅金额由大到小保留首个包件的第一排名,取消其报价降幅金额小的包件排名,其余投标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该投标人在1个以上(不含1个)包件的报价降幅金额一致,则按其报价降幅率由大到小保留首个包件的第一排名,取消其报价降幅率小的包件排名,其余投标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

3.7本次招标包件一不接受联合体,包件二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23时59分(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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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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