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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u201c一网统管u201d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18 信息化   项目咨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

项目名称:新吴区u201c一网统管u201d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671.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折扣率:100%,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折扣率=1-优惠率)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关部门登记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u201c法定代表人u201d更改为u201c负责人u201d,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u201c法定代表人u201d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0.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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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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