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购预算:食堂服务采购预算377.64万元/年(含税),两年合计755.28万元;食材配送采购预算468.5万元/年(含税),两年合计937万元。
五、服务年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为方便管理,根据区域划分将项目分为3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两个标包。首次开标每个标包家数不得少于3家,按照标包1至标包3的顺序开标;且要求投标人总数达到4家时,才可同时开具三个标包;当投标人总数只有3家时,最多同时开具2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标包 |
服务区域 |
预估一年食堂服务费(万元,含税价) |
预估一年食材配送费(万元,含税价) |
一年合计(万元,含税价) |
两年合计(万元,含税价) |
标包1 |
凤岗、塘厦、清溪、黄江、大朗、常平、桥头、樟木头、谢岗 |
140.52 |
297.5 |
438.02 |
876.04 |
标包2 |
寮步、东坑、横沥、企石、石排、石龙、石碣、高埗、中堂、茶山 |
107.88 |
99 |
206.88 |
413.76 |
标包3 |
长安、虎门、厚街、大岭山、沙田、洪梅、道滘、望牛墩、麻涌 |
129.24 |
72 |
201.24 |
402.48 |
合计 |
377.64 |
468.5 |
846.14 |
1692.28 |
七、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各标包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
注:(1)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是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三)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以合同签订
为准)须同时具备一个“1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配送类”及一个“5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餐饮服务类”业绩合同(上述两类业绩可在一个合同中合并提供,也可分开两个合同提供。在同一个合同中合并提供的,且无法区分食材配送类及食堂餐饮服务类具体金额的,合同金额需为60万元及以上金额)。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的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合同无法没有注明金额,可提供发票及订单等证明材料,金额以发票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
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综合办公室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八)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
:2025年6月1
至2025年6月2
,每天9: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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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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