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浙江嵊泗7#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广核新能源浙江嵊泗7#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单桩运输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包件1单桩运输5个航次、包件2单桩运输5个航次 |
2 |
包件划分 |
2个包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07月1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承担本项目风机单桩运输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5 |
使用地点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海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包件1单桩运输5个航次、包件2单桩运输5个航次 |
7 |
设备能力 |
包件1、包件2船机要求:最大载重量不小于3000t,甲板净长大于80m,型宽大于18m,连续航行 |
8 |
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无适任证人员需有水上水下施工安全证书。 |
9 |
运输方式 |
按航次计算(船机费、燃油淡水、船员工资、船舶及人员保险、润滑油费、CCS审图费、船舶稳性计算、绑扎计算、加固方案、与海事监管工作等有关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税金、夜航协调费、避风费、航道费、代理费、营运费、货物运输险、调遣费、装货过程中如需拆装烟囱及尾部锚机(包括锚机位置的钢结构铺设)、运输工装返还、船舶油污水、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费等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10 |
服务起止 |
包件1、包件2:暂定自2025年7月1 |
11 |
供油方式 |
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 |
12 |
维修保养 |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 |
13 |
其它要求 |
关于船舶停滞:装卸免滞船期5天(如超时限,滞船费参考各单位报价进行计算);装货以船舶至南通海洋码头靠泊等待起算,至装货完成止算;卸货以到达嵊泗7#风场起算,直至卸货完成止算,以上起止 备注:本次招标航次数量为暂定,具体视现场生产进度可能进行调整,投标人参与此次报价应充分了解并同意:以实际运输航次为准,不另进行调价。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3年内船舶运输相关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承运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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