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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里港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型材   材料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里港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3〕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
建设规模:八里港综合整治全长3755m,含清杂清淤、疏挖、拓宽、护脚、护坡、过路箱涵、穿堤涵管、港道两侧3m宽沥青道路及绿化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含设计、采购及施工)。 设计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后期现场服务等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8
合同估算价:3504.4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3)人员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方),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②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6月1至2025年06月23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25年07月0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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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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