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脑室镜系统及配套器械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拟采购脑室镜系统及配套器械一套,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4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具体
以医院通知的
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
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
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制造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5-07-11 09:30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