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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峡至十堰高铁规划方案研究及利用既有线开行卢氏至三门峡市域(郊)列车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9 高铁   规划   交通投资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峡至十堰高铁规划方案研究及利用既有线开行卢氏至三门峡市域(郊)列车方案研究项目,招标人为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峡至十堰高铁规划方案研究及利用既有线开行卢氏至三门峡市域(郊)列车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峡至十堰高铁规划方案研究及利用既有线开行卢氏至三门峡市域(郊)列车方案研究项目;

2.2项目编号:GC028;

2.3项目概况:三门峡至十堰高铁起自河南省三门峡市,向南至湖北省十堰市,作为国家高速铁路网中呼南通道辅助通道的组成部分,可有效优化路网结构,提升鄂豫陕革命老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利用既有线开行卢氏至三门峡市域(郊)列车项目为研究利用浩吉铁路开行卢氏县至三门峡市区段市域(郊)客车;

2.4招标范围:按照铁路行业现行标准完成三门峡至十堰高铁规划方案研究和利用既有线开行卢氏至三门峡市域(郊)列车方案研究报告编制,并协助业主开展本项目的技术评审、三门峡至十堰高铁纳入相关铁路规划等工作;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省级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达到规定的深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8月底形成研究报告初稿,9月底提交经评审修改后研究报告终稿;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是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方案研究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即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20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年限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3.5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时将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均可;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 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章);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可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组成成员任意一方即可,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含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时,除招标文件规定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外,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下载:2025年6月208时00分至2025年7月1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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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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