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元) |
使用项目 |
包件号 |
备注 |
1 |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
220-6250kW |
套 |
8 |
五万元整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南和区圣领50MW风电项目经理部 |
FJ-01 |
包件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元) |
使用项目 |
包件号 |
备注 |
1 |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
220-6250kW |
套 |
8 |
五万元整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圣领南和区50MW风电项目经理部 |
FJ-02 |
注:投标人如参与两个包件的投标,需一包一投,制作两份标书,投标人报价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内报价表格,对包件一、包件二进行分别报价。
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总装机规模100MW,单机容量为6250kW,叶轮直径220米,适应招标项目现场风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包括电网环境条件)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成套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系统、连接螺栓附件、中央及远程监控系统、租用二套安装吊装工具、设备运输(包括运输道路的改造和线路迁改、堆场存放及投标设备的看管及装卸工作)、五年项目质保期服务及大部件质保服务等,所投机型设计寿命不少于20年。其他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合格投标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备生产和提供风力发电机组设备资格和能力的制造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625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生产和总装能力,能够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和服务提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项目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合格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20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其总公司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三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及风机重点大部件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或同平台机型须取得具备资质的风电设备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投标阶段可只提供设计认证证书,在供货前必须提供全部设计认证证书、型式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组在中国境内已有不少于2500台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设备质量和技术服务信誉良好(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盖章))。投标人生产的220-6250kW风力发电机组在中国境内已有不少于400台业绩,设备质量和技术服务信誉良好(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盖章))。投标人所投机型所配置的叶片、发电机、齿轮箱(直驱机组除外)、主轴、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和变频器等每一种风机重点大部件至少有一个供应商品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000台(由风机重点大部件品牌供应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签字或盖章))。
(7)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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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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