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466.4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66.47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2026—2028年经开区一线环卫工人“爱心早餐”服务。
2.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合法生产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迟于要求开始的
,则
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
至截止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