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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总承包部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0 PPP   旅游   旅游基础设施  

公告截止:2025-06-30 17:00:00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总承包部使用的船舶设备组织招标租赁工作,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租赁设备船舶设备,数量及期限见附件。

2.3详细数量规格、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

2.4招标编号:SCFA000000508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租赁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3.2本次招标接受不同品牌的生产商或租赁商投标。

3.3供应能力: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投标设备为自有设备,拥有完整产权,同时提供投标人拥有完整产权的设备清单和证明资料。

3.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设备出厂船舶交通船船龄应小于10年,起重吊装船舶船龄应小于15年,其它船舶船龄应小于20年。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有船舶租赁业绩。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需提供近3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承租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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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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