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2025-06-23 09:05:00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1.2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南宁至坛洛段)№1合同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本次招标的项目建设资金都已落实,各项目所需甲供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南宁至坛洛段)№1合同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①项目概况: 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南宁至坛洛段)路线起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兴贤村附近,自东南向西北沿现状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进行改扩建,经坛洛镇,终于坛洛镇东佳村附近,顺接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项目主线全长约15.57k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km/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0米,分离式路基宽2×20.75米。开竣工日期:2025年8月-2028年12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的甲供材料共分11个包件,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甲供材料 ,其技术指标须满足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中F类Ⅰ级和Ⅱ级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各项目的设计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粉煤灰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状态显示为有效。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2个我国类似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文件及至少一份对应合同清单的发票,二者缺一不可)。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投标,但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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