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投集团2025-2028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集团2025-2028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满足招标人要求。
3、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集团统保财产一切险(暂估保险金额:1,993,324,532.83元)、集团公众责任险(暂估保险金额:200,000,000.00元)及融资部抵押资产财产一切险(暂估保险金额:5,853,405,000.00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保险方案及条款。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3零时起至2028年7月3
二十四时止,具体以每年出具的保单所载保险期为准。保险条款名称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
5、服务要求:满足保险方案及招标人要求。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经上级保险业监管机构批准的中国境内保险公司且具有上级保险业监管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在江苏省内开展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江苏省省级分公司,如果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总(母)公司对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上级保险业监管机构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总公司须满足20底最新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及以上、风险综合评级在B级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6月后签署合同或起保的商业(或酒店或工业园区或制造业)财产保险承保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
、承保范围、项目类型的合同页面)。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保险从业经验,投标时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保险从业经验的业务证明材料。
6、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10、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为:2025年7月3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