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能力提升及管网项目-第三自来水厂扩建项目监理二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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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明光市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能力提升及管网项目-第三自来水厂扩建项目监理二次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明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光市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能力提升及管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明发改审批〔2024〕561 号 |
招标人 |
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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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明光市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能力提升及管网项目-第三自来水厂扩建项目监理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czmg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mg |
建设地点 |
明光市 |
建设规模 |
主要内容包括明光市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新建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等常规处理构筑物,新建10万m3/d预处理、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构筑物及设备安装。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44万元 |
供货期 |
不高于365个日历天(同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明光市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全过程监理服务,接受招标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等)、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
项目类别 |
工程监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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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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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多标段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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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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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 |
获取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5年6月23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
2025年7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