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山站和月亮湾站站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JSSW)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市辖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拖山站和月亮湾站站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75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无锡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拖山站和月亮湾站站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拖山站和月亮湾站站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为:(1)拖山站站房改造:站房外墙护板铲除,真石漆出新260㎡,踢脚线重做41m;平台墙砖铲除,真石漆出新73㎡;屋面水泥瓦拆除,防水处理140㎡,瓦屋面更换127㎡;吊顶更新12㎡;门窗更换;避雷网、防撞墩、标识标牌等附属设施更换;等。(2)月亮湾站房改造:站房外墙护板铲除,真石漆出新210㎡,踢脚线重做
44m;屋面水泥瓦拆除,防水处理168㎡,瓦屋面更换 146 ㎡;门窗更换;避雷网、标识标牌等附属设备更换,供水供电恢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 120 日历天;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不设上限;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违约金:如工程不能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应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赔偿金;最高限价:37.7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拖山站和月亮湾站站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拖山站和月亮湾站站房维修改造项目: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其他规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报价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报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6-23 09:00到2025-06-30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