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錾高、恰木萨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服务[XHSL-WZ-GKXJ-25-1016]第1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錾高、恰木萨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服务
2. 项目编号:XHSL-WZ-GKXJ-25-1016
3. 交货/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5
内完成全部工作。
4.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錾高水电站、喀群乡恰木萨水电站。
5. 供货范围:
(1)对錾高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级)、水情测报系统(二级)和錾高生态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级)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风险评估且出具相应报告,并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对恰木萨水电站水情测报系统(二级)、水情测报系统(二级)和恰木萨生态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级)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风险评估且出具相应报告,并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相关规范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和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二级及以上证书(须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应具有等级保护测评的类似业绩(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盖章页)。
(4)报价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中级测评师及以上资格,或渗透测试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2. 专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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