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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西青分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24 燃气管道   燃气管   管道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西青分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框架协议采购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日常管道的抢修及维修、换闸、管道切改等工程,架空管道除锈及油饰,引入管下沉改造工程,防腐层管道破损修复,春秋两季闸井保养,调压站、柜、箱等设备维保、维修以及改造项目,最大压力为(2.5公斤/平方厘米),最大管径为 (DN600), 招标人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最终确定2家单位(控制价: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值9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JRGY202506110037-01)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西青分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JRGY202506110037-01)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西青分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B1)安装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投标人应配备:(1)项目负责人(正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参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注:如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号)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公章,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06月至今)无贪污贿赂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网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要股东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6-24 10:30至2025-06-30 16:00(北京,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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