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中交一航局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拖轮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4 风电   中交一航局   海上风电  

公告截止:2025-06-29 10:4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拖轮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海域,属国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51~53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0km,场址东西长约8.7km,南北宽约9.0km,场址面积47.9km2,规划装机容量504MW。

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敷设至航天员海上训练基地西侧约200m处沙滩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陆上运维中心。陆上运维中心汇集后最终升压至500kV后通过新建线路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租赁拖轮一艘,租赁暂定2025年7月至2024月,租期10个月;具体进场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为准。

进场地点:山东威海港北部海域

暂定进场:2025年7月。(具体进场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技术规格:船总长40m以上,船宽10m以上,型深4m以上,总吨位800t以上,航区近海及以上;拖轮主机功率2000kW以上。

燃油: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淡水:船舶租赁期间的淡水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租赁的机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安全与环保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3.8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时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不超过8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