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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4 后勤服务   后勤   国家税务总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项目

1项

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桥平路办公区、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升平街办公区、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沙扒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儒洞税务分局,以及阳西县内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的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

586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起至2027年7月3止,服务期限内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标。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证明材料或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2  至 2025年07月0,每天9:00至12:00,12:0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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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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