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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电梯广告服务项目招租公告
日期:2025-06-24 物业服务   电梯广告   广告服务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电梯广告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招标内容: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电梯广告服务项目。2、项

目最低限价:广告位租金为960元/年/部电梯(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3、合

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且符合法律法规及所在小

区管理规定,最多可续签一次。4、服务内容:对莲花北苑、莲花南苑、金穗花园、清荷南

园、清荷北园、清泽园、清润园、清辉园的共308台电梯轿厢内壁进行广告位承租使用并负

责广告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电梯广告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电梯广告服务项目:

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的会

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6-25 09:00到2025-07-0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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