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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污水厂生化池廊道盖板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6-24 生化池   廊道   盖板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涪陵污水厂生化池廊道盖板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址: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内容:

涪陵污水处理厂生化池廊道盖板改造,两测采用减速带警示。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限价单价(元)

限价金额(元)

备注

1

玻璃钢单面密封格栅板

1200mm*500mm

135

183.00

24705.00

包含但不限于材料选型、运输、装卸、安装、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

2

玻璃钢单面密封格栅板

1500mm*500mm

871

231.00

201201.00

3

玻璃钢单面密封格栅板

2000mm*500mm

152

296.00

44992.00

4

橡胶尼龙减速带

350mm*70mm

271

98.00

26558.00

5

合计

297456.00

 

2.4 投资估算:29.7456万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供货数量、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工期:5个日历天。

2.9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6月2至今9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1个(提供业绩证明);

3.4投标人必须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2月-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0年6月2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6月2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6月2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6月2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截止:2025年7月9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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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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