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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新材料厂有机厂双氧水过滤材料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25 滤材   材料   过滤材料  
一、采购物资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000000000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和提供生产许可证及ISO相关认证文件资质。
    2.3供应商须具有近两年(以合同签订为准)同类物资在石油或化工至少两家企业使用业绩证明文件。
    2.4供应商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采购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报价其他要求    3.1报价要求:
    3.1.1供应商必须按照“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china-tender.com.cn)”要求认真填报价格和上传相关的评审文件,若报价人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信息中填报的价格与上传附件中的报价文件价格不一致,以“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信息中填报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1.2以上报价为到需方仓库价(含运费等),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2评审办法:综合评议法
    3.2.1需方有权在报价中进行拆分采购。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按自报最短交货期将货送到指定仓库。
    3.4交货地点:注册后查看
    3.5付款方式:货到使用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90%货款,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无息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3.6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若需方采购的货物属于危险品,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3.7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费用收取

保证金收取方式:联系项目负责人

保证金金额:0.0

标书费:0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截止:2025-06-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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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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