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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柴油采购(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5 柴油   中节能   环保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柴油采购(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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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吨。配置2×750t/d机械炉排炉+2×15MW次高压中温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0#轻柴油,约270吨,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易燃液体专用运输油罐装车汽车运输,投标人负责供货、运输、装卸、检验及售后服务。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服务期限12个月。根据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次需求量由招标人通知,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长洋43号(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1.2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接受具有经营资质的经销商,须提供所供柴油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柴油购销合同等产品来源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须提供运输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须提供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第三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运输合同)。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至20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截止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含)至今具有3个柴油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内容、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5.1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2025年06月2到2025年07月0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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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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