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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8年度净月高新区园林绿化养护(公园管理、街路绿化管理)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5 绿化养护   绿化   园林绿化养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ccjy

2、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净月高新区园林绿化养护(公园管理、街路绿化管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855.436284万元(三年,其中一标段4914.648249万元,二标段49407880.35万元);

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采购需求及预算金额: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及需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一标段

ccjy--00058号-JLFL2025-0623-1

2025-2028年度净月高新区园林绿化养护(公园管理、街路绿化管理)一标段

养护单位完成对净月高新区内的园林植物养护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38.216083万元/年

二标段

ccjy--00058号-JLFL2025-0623-2

2025-2028年度净月高新区园林绿化养护(公园管理、街路绿化管理)二标段

养护单位完成对净月高新区内的园林植物养护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46.929345万元/年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

8、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本次开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即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下一标段的中标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6月2至2025年07月0,每天8:00时至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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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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