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度湛江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等专项(结余资金)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5.1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1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显微镜 |
解剖显微镜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7.00 |
否 |
1-2 |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
细菌麦氏浊度仪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0.35 |
否 |
1-3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鼓风干燥箱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1.50 |
否 |
1-4 |
显微镜 |
裂隙灯显微镜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5.00 |
否 |
1-5 |
其他医疗设备 |
非接触眼压计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9.80 |
否 |
1-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1.48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等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2
至 2025年07月03日,每天
9:0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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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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