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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输气工程管道环保税缴纳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2025-06-26 管道   工程管道   输气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业主将在报价人符合性评审前,首先根据以下要求对报价人进行资质审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报价人,将否决其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国家或省市税务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同时具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AAAAA(5A)级税务师事务所级别评定证书。

3、自2021年1月以来,报价人应具有不少于10项包含环保税缴纳的咨询服务业绩。报价人应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业主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其他证明文件也可作为证明文件。
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报价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5、与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6、报价人与业主之间没有出现合同违约且无违反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7、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诚信,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所服务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询价范围

2.1、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如东-常熟-太仓段工程
本工程起自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阳光岛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项目如东LNG接收站,经阳光岛海上管线桥登陆后设置如东首站,止于董浜分输站和璜泾分输站,途经南通市、苏州市下辖5个县(市、区),线路全长171.3km,设计压力10Mpa。本工程共设置6座工艺站场,其中新建站场3座,与已建站场合建3座;新建11座线路截断阀室。

2.2、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启东-海门支线段工程
本工程起自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广汇 LNG 接收站围墙外 1m,在广汇 LNG 接收站西侧设吕四首站,管线整体走向自东向西,途径南通市启东市、海门区共 2 个市(区),止于正余清管站。线路长度约 46.831km,设计压力10MPa,其中广汇 LNG 接收站-吕四首站段线路长度0.629km,吕四首站-正余清管站段线路长度 46.202km。本工程新建1座吕四站场,1座正余清管站(与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如东-常熟-太仓段工程3#阀室合建),2座阀室。

2.3、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及
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线路起自淮安市淮安区小闸村东侧,在青宁管道淮安分输站东侧设置本工程朱桥分输联络站,沿线途经淮安市淮安区和盐城市阜宁县、建湖县、射阳县共计1省2市4区县,止于盐城市射阳县盘湾镇民村裕射阳南分输联络站,在建湖县冈西镇顾顶村西侧设置建湖分输联络站。设计压力10Mpa,线路总长约117.2km。管道沿线共新建3座站场,5座阀室。

2.4、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储气库支线段工程

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储气库支线段工程起自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小闸村东侧的朱桥分输联络站围墙外1m,管线自东向西敷设,在石塘镇设置石塘分输站,止于张兴储气库围墙外1m。管道线路全长约14.78km,设计压力10MPa,本工程新建1座站场,改建1座站场。

2.5、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工程
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朱家墩储气库支线段工程起自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射阳南分输联络站工艺预留区,管道整体走向自北向南,依次经过盐城市射阳县及盐城市亭湖区,止于朱家墩储气库集注站预留分输清管区。本工程包括线路工程及2座站场[射阳南分输联络站(改建)及朱家墩储气库集注站(改建)]。线路总长度约17.5km、管径为D508mm、材质为L415(X60),设计压力10MPa。

2.6、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如东-盐城-滨海段(A段)工程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如东-盐城-滨海段A段工程,包括线路工程,3座阀室(何丫阀室、甜港阀室、小康阀室)及2座站场[河口分输站、西场分输站]。管径为D1016mm、材质为L485(X70),设计压力10MPa。

本次询价采购范围为上述天然气管道工程站场环保税咨询服务。具体场站阀室位置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对接建设工程各地方税务、环保机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助业主在政府部门取得纳税所需相关资料,并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

2、根据工程进度,出具环保税风险评估提示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扬尘、排污及噪音等税款金额测算);

3、环保税申报全流程咨询,形成报税金额并出具相关报告。

三、工期要求

场站工程:1、截至6月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场站或阀室需于2025年7月1前形成报税金额测算并出具报告;

2、其余各场站或阀室在业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第一个税款缴纳周期前10天形成报税金额测算并出具报告。

管线工程:根据工程进度,出具环保税整体测算表及风险评估提示报告。

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6月210时00分到2025年6月2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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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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