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蠡县发改审字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建设规模: 步行街(范蠡路-育才路)新建雨水管道 505m,管径 d800;污水管道 505m, 管径 d600。 蠡吾北大街(平安路-商城桥)新建雨水管道 1760m,管径 d1000;污水管道 1760m,管径 d600。老蠡县道(蠡吾大街-紫薇路)新建雨水管道 400m,管径 d1000;污水管道 400m,管径 d600。 老蠡县道(永茂大街-兴仁村)新建雨水管道 420m,管径 d1000;污水管道 420m,管径 d600。 王庄路(蠡吾大街-永盛大街)新建雨水管道 1164m,管径 d800;污水 管道 1205m,管径 d600。中平东路新建污水管道 1000m,管径 d600。 中平西路新建污水管道 480m,管径 d600。 建设雨水调蓄池 1 座,有效容积为 2000m3,建设地点:蠡县步行街、蠡吾北大街、老蠡县道、王庄路、中平东路、中平西路 ,建筑功能:完善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高城区排水能力,削减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对雨水进行削峰调蓄,提升城市竞争力,助力经济发展 。服务期限:30 个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7 00:00至2025-07-03 23:59(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