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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7 勘察及初步设计   排水设施   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蠡县发改审字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建设规模: 步行街(范蠡路-育才路)新建雨水管道 505m,管径 d800;污水管道 505m, 管径 d600。 蠡吾北大街(平安路-商城桥)新建雨水管道 1760m,管径 d1000;污水管道 1760m,管径 d600。老蠡县道(蠡吾大街-紫薇路)新建雨水管道 400m,管径 d1000;污水管道 400m,管径 d600。 老蠡县道(永茂大街-兴仁村)新建雨水管道 420m,管径 d1000;污水管道 420m,管径 d600。 王庄路(蠡吾大街-永盛大街)新建雨水管道 1164m,管径 d800;污水 管道 1205m,管径 d600。中平东路新建污水管道 1000m,管径 d600。 中平西路新建污水管道 480m,管径 d600。 建设雨水调蓄池 1 座,有效容积为 2000m3,建设地点:蠡县步行街、蠡吾北大街、老蠡县道、王庄路、中平东路、中平西路 ,建筑功能:完善蠡县城区排水设施,提高城区排水能力,削减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对雨水进行削峰调蓄,提升城市竞争力,助力经济发展 。服务期限:30 个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含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根据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或20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附拟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和2006月0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7 00:00至2025-07-03 23: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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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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