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达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5.6T交换机(400G*64) |
详见本公告2.3.4条关键技术指标 |
6台 |
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个自然日内运抵招标人现场 |
2 |
51.2T交换机(400G*128) |
详见本公告2.3.4条关键技术指标 |
4台 |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100% |
/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5.6T交换机最高投标限价为400,000.00元/台(不含税),51.2T交换机最高投标限价为1,250,000.00元/台(不含税),如报价中包含不可抵扣部分税款,则不可抵扣部分计入最高限价计算范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具备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的报告或合格证书。需提供报告或证书扫描件。
(3)具备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安全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需提供报告或证书扫描件。
2.3.4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技术要求 |
25.6T交换机(400G*64) |
51.2T交换机(400G*128) |
||
端口数 |
支持64*400GE(QSFP-DD)固化端口 |
支持128*400GE(QSFP-112)固化端口 |
||
整机单芯片交换容量(双向) |
≥51.2Tbps |
≥102.4Tbps |
||
蛇形线速转发最小字节 |
≤285 |
≤285 |
||
包转发速率 |
≥10000Mpps |
≥10000Mpps |
||
扩展插槽 |
电源模块插槽 |
2N(N≥2)冗余设计, 支持热拔插 |
||
风扇模块插槽 |
N+1(N≥4)设计,支持热插拔 |
|||
电源 |
支持电源故障告警功能,能监测到电源型号、温度、额定功率、当前消耗功率、输出电压、电源是否在位消息 |
|||
最大功耗 |
≤2400W |
≤3200W |
||
产品尺寸 |
≤442mm*760mm*175mm(W*D*H)(不含包材) |
≤446mm*800mm*175mm(W*D*H)(不含包材) |
||
高度≤4U |
高度≤4U |
|||
性能指标 |
MAC表项 |
≥8K |
≥8K |
|
FIBv4(LPM)表项 |
≥900K |
≥900K |
||
FIBv6(LPM)表项 |
≥640K |
≥640K |
||
ARP表项 |
≥32K |
≥32K |
||
ND表项 |
≥32K |
≥32K |
||
ACL表项 |
ingress:≥1000 |
ingress:≥1000 |
||
VLAN数量 |
≥4k |
≥4k |
||
VXLAN隧道数量 |
≥256 |
≥256 |
||
ECMP下一跳最大数量 |
≥128 |
≥128 |
||
功能要求 |
支持400G端口拆分成2个200G |
支持400G端口拆分成2个200G |
||
三层功能(ECMP):支持基于5元组哈希;支持调整哈希因子(元组数);支持基于调整哈希偏移量和哈希算法避免哈希极化;支持一致性哈希/弹性哈希 |
||||
动态负载均衡功能:支持逐包、逐流、flowlet模式转发 |
||||
三层功能(BGP):支持IPv4/IPv6双栈、支持多进程/多实例 |
||||
支持ARP、免费ARP |
||||
支持静态路由 |
||||
支持RIP、OSPF、BGP、ISIS等IPv4动态路由协议 |
||||
支持RIPng、OSPFv3、BGP4+、ISISv6等IPv6动态路由协议 |
||||
支持等价路由、策略路由 |
||||
数据中心IPV6需求:支持IPv6 ND,DHCPV6 |
||||
数据中心QOS需求:支持端口收发报文限速;支持ACL、CAR、优先级重新标记、队列;支持流量整形;支持拥塞管理策略;支持WRED、尾丢弃等拥塞避免机制; |
||||
支持ARP/DHCP/ICMP等攻击防御 |
||||
支持软件热补丁功能 |
||||
支持Telemetry |
||||
支持SNMP V2C和V3 |
||||
支持去堆叠相关功能:支持ARP转主机路由;支持ARP状态变化联动为主机路由状态变化;支持LACP的Partner_System MAC、Priority、ID参数手工指定,实现跨设备的动态聚合;支持手工指定任意网关的MAC地址为任意合法单播MAC地址并正常转发;支持代理ARP(Local-ARP-Proxy) |
||||
RoCE无损特性 |
支持PFC以及PFC死锁检测和死锁恢复 |
|||
支持ECN功能 |
||||
线缆和模块支持 |
交换机400G接口需要对接适配400G(4*112 serdes)网卡,需要提供交换机和网卡侧对接的400G QSFP-DD SR4光模块和≤50m OM4 MPO-12线缆 |
交换机400G接口需要对接适配400G(4*112 serdes)网卡,需要提供交换机和网卡侧对接的400G QSFP-112 VR4光模块和≤50m OM4 MPO-12线缆 |
||
交换机400G接口需要一分二对接适配200G(4*56 serdes)网卡,需要提供交换机和网卡侧对接的400G QSFP-DD SR8光模块和≤100m OM4 MPO16转2×MPO12线缆 |
交换机400G接口需要一分二对接适配200G(4*56 serdes)网卡,需要提供交换机和网卡侧对接的400G QSFP-112 SR8光模块和≤100m OM4 MPO16转2×MPO12线缆 |
2.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10台(含)的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指:400G交换机类销售业绩)。
注:
①核算业绩销售数量以合同销售数量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销售数量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内容页、签订、合同销售数量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
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6投标人须对设备分档类型中的全部档次设备进行投标,并明确对应设备分档类型的产品型号。每个档次最多可使用一个型号的投标产品进行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6月2
9时30分至2025年7月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