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北工业大学电子束快速制造系统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北工业大学电子束快速制造系统,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非法人企业参照执行。(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度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成立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提供 20
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及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2
至 2025年07月0
,每天
9:00至12:00,
14: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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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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