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第2标段-幕墙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A0100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工程为兴业银行总部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建筑用地面积为14057m2,总建筑面积为13104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4548㎡,地上层数:39层,高度210米),拟建幕墙工程总面积约55623.9㎡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兴业银行(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第2标段幕墙工程;幕墙主要内容为:单元式玻璃幕墙、框架式玻璃幕墙、阳极氧化铝幕墙、铝合金栅幕墙、玻璃栏杆、玻璃雨棚;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单元(含成套门/窗、通风口、通风百叶、附属支撑钢结构等)制作及安装、雨棚单元制作及安装、39层空中拱形花园围护构件制作及安装、40层以上发光体格栅制作安装;幕墙系统相关的防水防潮、防火封堵、节能保温、防雷接地等细部构造安装;擦窗机成套(含轨道、机械、配电、安全装置等)设备安装;幕墙顶部LOGO标识制作及安装;泛光照明系统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55623.9㎡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55623.9㎡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兴业银行(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第2标段幕墙工程项目特殊性认定技术专家论证意见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999358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施工图深化和送审应在7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41历天(完成1~18层幕墙为140天、完成19~28层幕墙为70天、完成29~塔冠层幕墙为110天、完成泛光照明为90天);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幕墙及泛光照明等合同全部内容,经过初步验收,主体工程竣工后通过整体验收及开展后续维保服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外墙和门窗系统技术说明书》、《EL207照明系统及装置》等技术规格书和规范要求,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确保幕墙工程质量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确保配合施工总承包获得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确保配合施工总承包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幕墙工程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满足国家和福建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不低于二星级标准认证。幕墙工程质量还应符合《兴业银行(集团)福州营运中心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700300103)中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3.7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高度140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7 09:00:00至2025-07-02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