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医疗垃圾袋、药袋、片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7 塑料制品   医疗垃圾袋   医疗垃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医疗垃圾袋、药袋、片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5,000.00元

采购包1(医疗垃圾袋、药袋、片袋等塑料制品):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75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7090201-塑料制品

医疗垃圾袋、药袋、片袋等塑料制品

1(批)

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垃圾袋、药袋、片袋、利器盒等

1,200,000.00

工业

1-2

A07090201-塑料制品

医疗垃圾袋、药袋、片袋等塑料制品

1(批)

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垃圾袋、药袋、片袋、利器盒等

450,000.00

工业

1-3

A07090201-塑料制品

医疗垃圾袋、药袋、片袋等塑料制品

1(批)

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垃圾袋、药袋、片袋、利器盒等

10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提供3年的供货服务,医疗垃圾袋、利器盒等常规货物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药袋、片袋等需要印制logo的货物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 2025-06-27至 2025-07-0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