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监舍电路修缮改造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4,942.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榕城监狱监舍电路修缮改造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4,94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54,942.00元
磋商保证金: 16,54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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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6039900-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福建省榕城监狱监舍电路修缮改造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福建省榕城监狱监舍电路修缮改造项目施工涉及1#2#3#4#监舍,具体施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654,942.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每栋监舍开工令发出后13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六个月任一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按照《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闽财购1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 2025-06-27 至 2025-07-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