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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2025-2027年生产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30 生产药剂   药剂   污泥焚烧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2025-2027年生产药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清漪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期限为两年,采购内容为:氢氧化钠预估量2300吨、尿素预估量30吨、工业盐预估量15吨、石英砂预估量20吨、活性炭预估量7吨、磷酸三钠预估量0.5吨、氨预估量0.5吨、阻垢剂预估量0.25吨、杀菌剂预估量0.05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2025-2027年生产药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陵污泥焚烧处置项目2025-2027年生产药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投标人为本项目核心产品(氢氧化钠)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授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生产厂家不得再以生产厂家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氢氧化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氢氧化钠)以及所投产品(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氢氧化钠)质量检测报告;

6.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车队若为委托或租赁的,必须附上委托或租赁合同;

7.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6月309时00分到2025年7月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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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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