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三金潭A、跃进C4地块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1.2招标人:国恒(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概况:三金潭A地块位于江岸区塔子湖街道三环线、青松路与春兰街交汇处,规划总用地面积49976平方米,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0平方米。跃进C4地块位于江岸区塔子湖西路与后湖大道交汇处,地上规划总用地面积33733平方米,地下规划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0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为60000平方米,居住及其配套商业为40000平方米)。
1.4项目总投资额:三金潭A地块投资额为24亿元、跃进C4地块投资额为14亿元
1.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7服务期: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6个月止,整个服务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8招标范围:三金潭A地块、跃进C4地块(不含商业60000平方米)的全流程开发管理服务,提供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交付管理、客户服务、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品牌使用、开放集采平台等服务(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书”内容为准)
1.9其他:合同额以实际总销售额为基数,基准费率以不高于2.0%为控制(具体以招标文件明确为准)。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经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近5年(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往前推算,以竣工备案资料
为准)具有工程项目管理或开发管理的水平能力,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的开发或项目管理业绩(类似是指: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0平方米)(开发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土地证)、项目竣工备案资料;项目管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土地证)、项目竣工备案资料);
(3)投标申请人应明确本项目使用的房地产企业品牌,按格式要求提供品牌承诺书;
(4)投标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书)
(5)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同时递交,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较早的优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4.1公告发布:2025年6月3
17:00时—2025年7月
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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