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元):¥432,000.00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项目性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数量:1项。
七、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为采购人派驻不超过150名(具体人数以实际为准)辅助岗位人员提供人员派遣、用退工登记、保险公积金代缴纳、工资代发放、档案管理及出具证明、数据管理及维护、劳动关系管理、工伤申报、失业金申领政策咨询、协助处理争议等服务。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10.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 磋商文件的获取:2025年7月
至2025年7月
(法定节假日除外),
09时至12时,
14时至17时(北京
,下同)。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