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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数字文旅香山景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30 文旅   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数字文旅香山景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以2310-410402-04-01-710555文件确认建设,招标人为中青旅游(平顶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数字文旅香山景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大香山路东西两侧。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2.3.1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的勘察工作、设计工作、采购工作、施工建设与质量保修等,以及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发出的补充通知或协议。

2.3.2项目工期:本项目一标段总工期1230天。其中勘察工期30天,设计工期120天,施工工期1080天;本项目二标段总工期1230天。其中勘察工期30天,设计工期120天,施工工期1080天。

2.3.3一二标段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定的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4工程造价:1标段工程造价10亿元;2标段工程造价10亿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2.6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标段大香山路西侧:寺前广场12000㎡、12根业态柱、两座高灯塔、仿古商业街36000㎡、停车场16000㎡、星级酒店及绿化、硬化、水系和所有配套设施。

二标段大香山路东侧:莲花广场30000㎡、莲花水池10000㎡、VIP停车场11000㎡、游客服务中心5000㎡、仿古商业街36000㎡、莲花广场休闲建筑50000㎡及绿化、硬化、水系和配套设施。

2.7投标要求:各投标人在该项目标段中只能投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下列(1)、(2)、(3)项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125 号)的规定,未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查询截图。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5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其他人员在投标过程中可以不提供,若中标后提供招标人备案。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招标活动前(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4.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联合体要求:

3.5.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3.3项资质及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本条款3.1资质要求(3)施工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招标项目本标段中投标。

3.5.3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书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下列(1)、(2)、(3)项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125 号)的规定,未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查询截图。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5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其他人员在投标过程中可以不提供,若中标后提供招标人备案。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招标活动前(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4.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联合体要求:

3.5.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3.3项资质及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本条款3.1资质要求(3)施工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招标项目本标段中投标。

3.5.3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书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 7 月 1 日 8 时 至2025年 7 月 7 日 18 时(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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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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