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汽车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区河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区河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项目项目位于聊城市茌平区,北至振兴西路,南至博陵北路和新政东路,西至顺河南街,东至商业街,项目规划用地180574.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商务办公楼、住宅楼、停车场、公寓楼及配套设施等。
项目工期:2025年1月-2028年5月3
项目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河东片区项目部。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汽车起重机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的生产商或租赁商,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具备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3年内(2022年06月至2025年06月)有过工程项目类的租赁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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