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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至金秀公路(桐木至金秀段)一分部法兰盘、锚板、地脚螺栓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01 法兰盘   法兰   螺栓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柳州至金秀高速(桐木至金秀段)一分部

(三)采购预算金额:2.541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期(月)

定价模式

备注

1

底座法兰盘

620x940x20mm/Q235热镀锌

8

1

固定单价

 

2

锚板

620x940x20mm/Q235热镀锌

8

1

固定单价

 

3

地脚螺栓(含配套螺母及防盗垫圈)

M36*730mm/35号钢热镀锌

128

1

固定单价

 

4

底座法兰盘

300*300*15mm/Q235热镀锌

8

1

固定单价

 

5

底座法兰盘

600*600*15mm/Q235热镀锌

15

1

固定单价

 

6

地脚螺栓(含配套螺母及防盗垫圈)

M24*600mm/35号钢热镀锌

32

1

固定单价

 

7

地脚螺栓(含配套螺母及防盗垫圈)

M24*800mm/35号钢热镀锌

90

1

固定单价

 

(2)质量要求:

1、法兰盘、锚板、地脚螺栓应满足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至金秀公路(桐木至金秀段)一分部【法兰盘、锚板、地脚螺栓】技术图纸中的要求,报价含含图纸中材料数量表所有配件。

2、符合甲方及甲方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要求。

(三)验收方式:乙方按甲方承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计划单将材料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指派收货人员当场验收,若对产品的型号、数量及质量无导议,则开具收货单并签认,乙方凭此收货单作为和甲方结算依据。收货单丢失、涂改、污损均不得结算。

(四)交货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内完成供货。

(五)供货地址:1.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三角乡四坪一号梁场;2.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三角乡那红二号梁场。

(六)响应保证金:无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不含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3)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含税固定单价,履约期内不做任何形式调整。。

2.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以上月2至本月2为结算周期,每月21-2进行对账结算,依据采购人验收签认质量合同的数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成交人出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3内,采购人支付该批次结算款总额。【如成交人月2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做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通用资格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4

报价供应商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产能核定规则。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报价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7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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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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