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建设规模:完成地块内90752.34m³污染土壤的修复,其中341.78m³有机无机复合污染土壤先通过异位化学氧化修复后进行固化稳定化修复,90410.56m³单一无机污染士壤采用异位固化稳定化修复,所有污染土壤修复达标后转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项目最终 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修复效果评估,实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2.3 服务期限:2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初步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通过主管部门的评 审且取得批复、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7 投资额:估算总投资13576.3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 至投标截止
,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500万的环境工程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23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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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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